修過譜的人,一定在老譜上見過“嗣子、祧子、繼子、養子”這些稱呼。有的人可能知道這些詞的大概意思,那就是給別人做兒子。但如果簡單地說給別人做兒子,為什么還要用這些不同的稱呼呢?下面簡要介紹一下。
1、嗣子
這個稱號是從古代開始的,原來指宮廷或者官宦之家為繼承官位或者權力之人的稱謂。這里不展開講其上流社會中的用法。嗣子用于族譜中,主要是指某男人一生沒有結婚而導致膝下無子,亦或結婚成家只生育女兒而沒有男丁。若此男將自己親哥親弟的兒子,在雙方協商好的情況下,將自己的嫡親血侄立到自己名下,成為自己的兒子,此兒子不再為親生父母所有,并擁有繼承自己所有的財產。
這里特別要注意的是,嗣子一定只能是自己的嫡親血侄,不能為旁系族里的其他晚輩。立嗣在明清或者民國時期,是要經過官方辦理相關許可備案的,相當現在的公證書或者法院的判決之類有效法律文書。
在以往,兄弟多,出現未婚或者膝下無子的情況也比較多,讓侄子承嗣的情況是非常普遍的。
2、祧子
“祧子”中的“祧”字,可以通俗理解為挑(讀音與之同,第一聲)。挑擔,是不是兩頭都有東西呢?祧子在族譜和現實生活中,使用就沒有嗣子那么官方,這個是不需要官方認可的。
但祧子在人員關系上,也只限于親兄弟之間,就是讓嫡親血侄做后,給自己養老。以前一夫多妻的時代,祧子是可以娶兩房夫人的,即自己親父這邊一房夫人,承祧的伯父或者叔這邊也可以娶一房夫人,所生后代均沿襲兩家的血脈。說到這兒,現在肯定有好多男人都眼紅吧?有兩個老婆,多好呀!其實娶兩房夫人,責任也就多了一倍。
祧子與嗣子最大的區別在于:承祧后,不必與親生父親斷絕關系,也不必一定叫自己的伯或者叔為父親。
3、繼子
過繼這個詞大家都不陌生,就是給某人做兒子。古時候對過繼還有一定要求的。所謂為繼子,一般是同族中沒有出五服的近親關系,經雙方家長協商后,抱養到自己名下,傳承香火。繼子與嗣子、祧子最大的區別是,沒有要求是親兄弟的血緣關系,只要沒有出五服的都可以過繼。
4、養子
養子在范圍上不再限于血緣關系和姓氏。既可在同族中抱養,也可抱養外姓小孩。但古代有些宗族有一些嚴格的規定:抱養外姓小孩時,年齡不得超過3歲,而且養父母身故后,養子歸宗不得帶走其財產。更有宗族規定,抱養外姓小孩做養子,不得入宗譜。
當然啦,現在家庭人口呈現倒金字塔式,特別是只準生一胎之后,嗣子以及繼子的情況會少很多,一男丁挑兩戶情況將非常普及。不過,這個挑父母家和岳父母家,不能算是嚴格意義上的祧子。
修譜的時候,遇到以上情況時,修譜負責人就應該準確使用嗣子、祧子、繼子、養子了,以方便明晰血緣,使族譜真實紀錄宗族的細微變化,給后人一個經緯分明的宗族分支圖。